招标编号:TSZX-202503SL-00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已
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5】122 号、通发改审批【2025】
1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 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通山县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1)改扩建水厂:扩建一体化水厂 3 座。(2) 新建调节构筑物:新建 10m³一体化无菌水箱 18 座。(3)新(改) 建输配 水管网:新(改)建 De25-315 管道 780.48KM。(4)新建一体化加压站 26 座。(5)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 19 座。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 期阶段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0 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为从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12519.3 万元。
2.3 其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15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 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至少承接过 1 项(工程投资额不 低于 10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及中标 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拟 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类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职称,且被投标人聘任为
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
能力。 3.1.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3.1.3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 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
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1.4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1.6 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 程师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以上第 3.1.2 条至 3.1.7 条提供承 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1.8 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 0 元(须提供
2021、2022、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 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 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下同)进行注 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 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9 日 24: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
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
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
台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 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 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 台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咸宁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山县水 代理机构: 湖北诚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利和湖泊
局
通山县大
路乡犀港
花园路水
利局
437600 张奇
13872162929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
山区欢乐
大道正堂
时代 10
楼 100
7 室
430000
胡芬、张捷、刘宁 13277916504
2025 年 03 月 14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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